說明:
一、為表彰致力推動技職教育之個人及團體,特訂定「教育部辦理技職教育貢獻獎遴選及表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以肯定其對技職教育的傑出貢獻。
二、為使技職教育貢獻獎表揚對象更具代表性,請貴單位協助推薦致力於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技職校院課程教學創新與設計、培養技職教育專業人才、技術提升或產學合作等,績效優異,足堪表率者。但捐資者為推薦學校之學校法人及其相關基金會或企業者除外。
三、請依本計畫規定(如附件),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光碟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依序裝訂成冊,於113年2月23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達本部。申請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