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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主旨:公告修訂「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說明:
一、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規則」業經112年11月14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為維持教學及行政工作之運作,教職員工出國旅遊或探親,以寒暑假期間或學校統一放假日辦理;若於學期中請假者,須經校長核定後,附上核定簽呈始得辦理請假。
三、七日以上請假,應於請假十日前,依實際起迄日期(含例假日)提出申請,逐級陳核至校長核定。
四、完整請假流程請自行參閱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