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2 學年度第2學期職員調動事宜(更正時程)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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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2 學年度第2學期職員調動事宜(更正時程)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張貼人:人事室

公  告

主 旨:公告 112 學年度第2學期職員調動事宜

說  明:

一、依本校「職員調整服務單位作業要點」及「職員工考核辦法」,辦理職員調動服務單位事宜。方式如下:

(一)職員主動申請:職員任職該單位年資滿3年,可申請主動調動;或職員調整至服務單位未滿1學年,且經單位主管同意。

主動申請之職員,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職員申請調動表」(附件1)。

(二)單位主管提出申請:單位主管因業務發展需求,得申請調動該單位職員。

單位主管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單位主管請調職員申請表」(附件2)。

(三)學期考核乙等者,請填寫「弘光科技大學職員申請調動表」(附件1)。

(四)學校統籌調整:因校務發展所需,人事室辦理職員調整服務單位,免填申請表。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出缺單位明細,將於1121226()公告

   三、參與此次調動作業的主管或同仁,請於1131月3(三)下午4點前,繳交附件1或附件2至人事室。

四、本學年度辦理調整職員服務單位,規劃辦理程序,如下:

日期 辦理事項
113/1/4(四) 1.調動會議:

時間:113/1/4上午11:00-12:00(時間以通知為準)

地點: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地點另行通知)

2.參與人員:

(1)出缺單位主管

(2)申請調動人員

(3)主管提出請調之人員

113/1/4(四)~

113/01/10(三)

1.  出缺單位主管與同仁面談或電話談

2.  出缺單位主管填寫欲調入之同仁名單(3 位/1 缺額)

3.  職員同仁繳交欲調入單位志願序表單

排序表請於113年1月10日(三)下午4點前繳至人事室

113/01/12(五)前 公告調動結果。
113/01/12(五)~

113/01/31(四)

調動人員進行職務移交

五、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李嫈聆,分機2221。

人事室 敬啟

11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