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 旨:辦理113.1學期教師升等暨資格審查作業時程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請見附件一),辦理教師升等暨資格審查作業。
二、符合送審條件教師務必先至教育部「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完成線上申請送出並檢附送審資料,於申請截止日113年05月1日前,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申請,逾期教學單位不予受理。
三、本校教師資格審查專區供參;網址:https://reurl.cc/LMpnnX。
四、有任何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怡玲(分機2239)。
人事室敬啟
1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