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網頁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確運行,請先至你的瀏覽器設定中開啟 JavaScript。
SEARCH
公 告
主旨:有關行政類約聘人員升遷書記事宜
說明:
一、依據本校「職員聘任及升遷辦法」第16條:行政類約聘人員升遷書記,須任職約聘人員二年,且申請升遷前一學年度考核成績甲等以上。
二、申請程序:當事人填具「弘光科技大學約聘人員轉任書記申請表」,送人事室依行政程序核定後,次月一日生效,予以升遷。
三、人事室過往亦針對符合資格之同仁以E-mail提醒;自即日起,將不再另行提醒,亦不再公告。
人事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