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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13年4月29日勞動發事字第130503340B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