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11年12月20日秘台廳刑五字第11102022646號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詳細內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將於112年1月20日起公布於司法院「國民法官」專區(路徑:司法院官網/國民法官/校園宣導/校園推廣活動申請(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017-674844-6523f-1.html)。
三、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刑事廳李欣怡科員,電話:02-23618577分機381,電子郵件:tammytw@judicial.gov.tw。
四、 檢附上開公文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