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減免補助申請作業(含低收校外賃居)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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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111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減免補助申請作業(含低收校外賃居)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6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校內學生宿舍

  • 依據本校「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宿舍暨校外賃居學生住宿費補助要點」辦理。
  • 補助對象:校內Q棟與Y棟學生宿舍。
  • 申請資格:以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協助對象(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                      符合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個案資格之校內住宿學生(須檢附中低收入戶或其他佐證證明)。 ※領有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證明文件有效期限需至112年12月31日。
  • 受理時間:自112年02月20日(一)起至3月17日(五)止,申請表請至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網站下載或親自至B107辦公室索取。
  • 說明事項:
    1. 住宿費補助金額將由3%學雜費支應,上、下學期各一次。
    2. 收件截止彙整申請資料後,召開「住宿費補助審查會議」,經審查決議,陳校長核定後辦理住宿費補助,另案通知撥款相關事宜。
    3. 經補助審核通過,獲補助者皆須依「弘光科技大學住宿減免補助學生服務回饋實施要點」辦理,參與服務回饋。

校外賃居學生

  • 依據本校「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宿舍暨校外賃居學生住宿費補助要點」辦理。
  • 補助對象:校外賃居學生。
  • 申請資格:以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協助對象(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                      符合中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個案資格之賃居生(須檢附中低收入戶或其他佐證證明)。
  • ※領有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證明文件有效期限需至112年12月31日。
  • 受理時間:自112年02月20日(一)起至3月17日(五)止,申請表請至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網站下載或親自至B107辦公室索取。
  • 說明事項:
  1. 住宿費補助金額由校外評鑑合格宿舍之房東捐助,並設置住宿基金支應。
  2. 本案所提供之住宿費補助金額將視申請人數及住宿基金額度實際狀況調整之。
  3. 收件截止彙整申請資料後,召開「住宿費補助審查會議」,經審查決議,陳校長核定後辦理住宿費補助,另案通知撥款相關事宜。
  4. 經補助審核通過,獲補助者皆須依「弘光科技大學住宿減免補助學生服務回饋實施要點」辦理,參與服務回饋。
  5. 補助對象排除當年度已有申請政府機關相關補助者(例: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請擇優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