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本校「畢業生德育成績優異獎勵要點」辦理。
2、前述要點第三點:「德育成績優異學生名單,由各畢業班級導師推薦一名(檢附教師推薦信、具體事蹟、歷年操行成績、學生歷年獎勵紀錄、缺曠紀錄、志工服務證明等佐證資料)提交至各學院。各班最多得遴選一名。由各學院依規定遴選出德育成績優異學生,並請各學院將德育成績優異學生名單送繳至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提請獎勵。」
3、綜上,請各畢業班導師先行彙整資料提交各所屬學院遴選出德育成績優異學生,(其中所需學生歷年操行、獎勵及缺曠等資料可洽請學務處生住組承辦人協助提供),並請各學院於 112年5月9日(星期二)前將德育成績優異學生名單用印後擲交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余文明教官(分機1427)彙整,提報獎勵。逾期未繳視同無獎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