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公告]111-2學期學生獎懲、缺曠、請假重要通知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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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第四次公告]111-2學期學生獎懲、缺曠、請假重要通知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一、老師至學生獎懲系統登錄截止時間:112年6月16日(星期五)止;另14週畢業班請勿再提報獎勵,因最前二次公告14週畢業班結算日期為5月16日止。
二、學生請假除「事假」外,一律使用線上請假系統辦理請假手續,特別提醒考試期間除線上請假外,須依本校「學則」及「學期考試及試務工作要點」辦理補考。
三、學生請假(除事假以外)系統登錄路徑:「學校首頁」→「學生資訊系統(新)」→「學務」→「學生請假申請」。
四、學生請「事假」流程:學生檢付相關證明文件向授課教師說明,授課教師依各課程學習及評量規範自行評估准駁與否,授課老師同意後,由授課教師於點名系統(創課或校務系統)點選註記”事假”,即完成請假手續,不列記曠課。
五、學生線上請假務必於請假日3週內簽核完成,逾期則無法線上請假。
六、同學填完假單之後應確認是否送出,並隨時上網追蹤假單流向,留意是否完成銷假。若超過一週仍未核准應立即反映。
七、本學期學生請假及缺曠更正截止:112年6月25日(星期日)止,逾期則不受理。請同學注意自身權益,避免至學期末(操行成績已結算)才發現因誤登曠課,學業成績或操行成績被扣分,而無法更正之情事。
八、導師查詢班上同學缺曠、獎懲統計情形,請進入「校務系統(舊)」->「學務系統」->「生輔(操行)管理系統」->「報表」->「學生缺曠課統計表(導師用)」或「學生獎懲統計表(導師用)」查詢。

補充說明:依本校「學生課堂點名實施要點」第六點:「學生曠課如有錯誤時,須於兩週內持有效證明至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查詢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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