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2年6月2日防檢二字第1121482181F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 隨後疫時代國際旅遊與跨境移動人潮回歸,且端午連假將屆,預期旅客違規輸入案件將再增加。
三、 經該局統計,今年以來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越南、日本、香港和韓國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等;另隨端午節將近,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亦增。
四、 請向教職員工與學生進行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相關罰則及參考資訊如下:
(一)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二)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該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