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案。
二、申請期限:至112年10月15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上網申請。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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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張奇樺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