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為執行112學年度第1學期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請貴校向學生宣導案,詳如說明及附件,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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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為執行112學年度第1學期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請貴校向學生宣導案,詳如說明及附件,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2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說明:

一、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8款之規定,訂有「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用以推動「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針對112學年度第1學期的高中一年級及大學一年級新生且符合補助資格者,亦得有獲得疫後就學貸款補助之機會,預計於112年9月學生入學後申請就學貸款完成核貸後進行資格勾稽審查作業,希協助經濟負擔重之「在學中已申請就學貸款之弱勢學生」,各承貸銀行提供就學貸款之貸款人資料,經政府主動進行補助資格審查作業,確認貸款人之補助資格後,再由承貸銀行通知符合補助資格者,實際依據貸款人的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直接扣抵在學貸款人最近一學期本金,以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還款負擔。

二、為執行本方案,若符合112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的大一(專一)在學中新生且於112年6月20日時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即日起至11月10日(星期五)止檢附下列文件繳至生住組B107辦公室服務台:1.申請書(如附件)、2.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或載懷孕週數及預產日期之診斷證明書、3.配偶已懷孕者除前項資料外,以下擇一提供:戶政機關核發之結婚證明書、申請人及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配偶欄有註記)、新式戶口名簿、三個月內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等可供證明文件。*大二(專二)以上不適用,詳細資訊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學校受理後,統一收齊學生之申請表、相關附件及清冊統一報教育部進行後續資格審查及通知。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093219(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承貸銀行專線電話:
1.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
2.台北富邦銀行:02-8751-6665轉5
3.高雄銀行:0800-813-668(免付費服務電話)、07-557-5595
4.臺灣土地銀行:07-5515231轉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