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桃園市「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辦法。
二、申請期限: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申請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辦方式:符合資格同學請自行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建立帳戶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於申請期間內逕行上網更改,惟提交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下載列印,非截取畫面)務必正確。
四、申請資格:詳如該會申請辦法。
五、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會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各項申請資料請於113年6月19日前繳交至生住組;資料不全者不予收件。
六、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七、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八、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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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廖正能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