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2學期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的同學務必於04/03下午4點前線上送出同意書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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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112學年第2學期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的同學務必於04/03下午4點前線上送出同意書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7日張貼人: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生住組)

★家庭所得級距-甲級為120萬以下合格(不通知)、乙丙丁級為120萬以上須另補兄弟姊妹等資料(email通知)

一、本學期統一線上送件:(表單連結請點字↓)

①乙類(家庭年所得120~148萬)

②丙丁類(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上)

二、填表及佐證上傳期限:

即日起至113年04月03日下午4點前(逾期視同放棄本學期申貸!!須於04月10日前補繳學費!!)

三、家庭所得查調級距:

四、相關說明:

家庭所得級距甲級(免息)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無需提供佐證文件不另外通知;乙丙丁級須符合家中須尚有二位(含)以上兄弟姐妹/子女(含本人)以上具正式學籍,並填表上傳兄弟姊妹之在學證明②檢附戶籍謄本1份(須含兄弟姊妹/子女、詳細記事)線上辦理。

五、問題諮詢:

(同意書簽署問題)弘光科技大學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FB私訊小編詢問 https://reurl.cc/zeXnN0

(補繳學費問題)弘光科技大學出納暨保管組(A111)

→04-26318652轉1731~1733

(就學貸款利息、還款問題)臺灣銀行客服專線

→0800-025-168

(家庭所得查調問題) 請洽詢所屬稅捐處,查詢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項目(須為應列計對象(*註1)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利釐清;須申復者請將上述文件於4/2前繳至生住組B107。

*註1:

家庭年所得總額(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其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生未婚者:

(一)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二)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二、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三、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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