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113 年 09 月 25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25 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寄申請。
四、申請對象:獎勵: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獎助: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五、申請條件: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詳如該單位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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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單位名稱:學務處 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員:凌婕榆
聯絡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