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暑期節能減碳實施計畫
受文者:全校職員工
主 旨:暑假期間之節能減碳實施計畫,採志願報名,敬邀本校職員工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本校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推動「暑期節能減碳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採志願報名,計畫內容(如下):
(一)實施期間為109/07/06-109/09/04。
(二)凡參加本計畫者,上班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4:30,惟週五採「彈性輪班方式」上班。各單位為因應實際業務需求,於每週五應配置適當人力,以維持業務推行。
(三)本計畫適用及排除對象:
1、適用對象:
(1)編制內者:校內專任職員。
(2)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者:校內之技工、工友、司機、約聘人員、全職工讀生及專案人員。
2、排除對象:
(1)校安人員、深耕培育計畫之專案人員、檢驗總中心之專案人員及上班地點於校外者。
(2)3%工讀生及學習型工讀生。
(3)單位及教師之計畫自聘助理(含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
(四)為避免影響教學及行政工作之推行,本校鼓勵職員工於寒暑假期間或學校統一放假日特別以休假方式彈性安排假期,凡參加本計畫者,週五輪休當日均先以休假登記處理:
1、編制內者:以「學年度之休假」登記;適用勞基法者:以「特別休假、彈性給假」登記。
2、休假日數於學年度結算日(7月31日)前已休畢者,則免依實際輪休日數進行抵扣處理。
3、服務年資未滿一定期間,無休假日數者,免抵扣。
4、適用勞基法者,實際輪休日優先以前一學年度未休畢之休假抵扣。
(五)休假抵扣原則以實施之學年度結束日為結算日。詳細說明,如下:
1、108學年度實施期間(109/07/06-109/07/31),如休假已休畢(歸0)者,輪休日則免抵扣。
2、109學年度實施期間(109/08/01-109/09/04),輪休日以109學年度休假登記者,將於學年結算日抵扣,適用勞基法者,輪休日優先以108學年度未休畢之休假抵扣。
二、為確認全體適用對象參加本計畫與否,請於附表1簽名確認參加意願。如未參加者,仍依正常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4:30)出勤,惟週五需統一至NB107集中上班。
三、各單位依責任制之精神須如期完成業務,週五屬「彈性輪班方式」上班,如正常上班時間因業務無法完成,不列計加班;惟適用勞基法者,經主管同意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依加班規定及程序申請加班,但正常上班時間亦不得申請加班。
四、為使節能減碳政策之效果不打折,請全校各單位及職員工儘量將活動安排在週一至週四辦理,並請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活動,避免延後下班或假日到校之加班情形發生。
五、每週五以不影響業務正常運作為原則,各單位需安排人員輪班(單位組別請參照第七點說明,並以未參加計畫者為優先排定輪班),輪班空白表如附表2,排定後請於6月30日(星期二)中午前繳回人事室。
六、計畫實施期間,每週五輪班人員需統一至NB107集中上班,惟教務處、會計室及推廣教育中心除外。
七、組別如下(跨單位之組別以 為負責統整單位):
(一)教務處組:包括教務處各組。
(二)學務處一組:包括學務處(處本部)、衛保組、生活暨住宿輔導組、校安暨軍訓室等。
(三)學務處二組:包括學務處諮輔中心、原民中心及課指組等。
(四)總務處組:包括總務處各組及安環室等。
(五)研發處組:包括研發處各組等。
(六)圖資處組:包括圖資處各組及校務研究辦公室。
(七)行政一組:包括秘書室各組、教保產發中心及營運管理中心、稽核室等。
(八)行政二組:包括國際處各組及人事室。
(九)行政三組:包括教學發展中心、會計室等。
(十)推廣中心組:包括推廣教育中心各組。
(十一)護理學院組:包括護理學院、護理系所、護理科等。
(十二)醫療健康學院組:包括醫療健康學院、物治系、營養暨營醫所系、生科系所、動保學士學位學程、語聽系、老福系、健管系所等。
(十三)民生創新學院組:包括民生創新學院、食科系所、餐旅系、妝品系所、美髮系、幼保系、文創系(含藝術中心)、運休系、溝通英語系(含語言中心)、資管系(含電競組)等。
(十四)智科學院及通識學院組:包括智慧科技學院、環安系所、資工系、醫工系、通識學院、人文精神教育發展中心、服務學習中心等。
人事室 謹啟
10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