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學年度「弘光科技大學團體保險」公自費相關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學
:::
圖資處系統組

公告109學年度「弘光科技大學團體保險」公自費相關事宜。

公告日期:2020年08月06日張貼人:人事室

公  告

受文者:全校教職員工

主 旨:公告109學年度「弘光科技大學團體保險」公自費相關事宜。

說 明:

一、 本校以公費支出全體同仁之團體保險,保障教職員工之福利,至今辦理已滿19年,期間許多同仁因而受惠。為提供同仁及其眷屬實質的支援保障,109學年度教職員工團體保險將由「國泰人壽」承攬,團體保險投保內容,詳情參見(表一)。

二、 本校除提供全體同仁之團體保險保障外,更與承保公司協商規劃「教職員工優惠自費團體保險」計畫,鼓勵同仁及其眷屬自費投保,以保障家庭幸福安康,有關詳情參見表二(含續保∕新投保事宜)。

三、 「國泰人壽」服務本校全體同仁之事項:

(一)  駐點服務:自109年8月起,以每週四下午14:00-15:00於本校人事室會議室(A105)駐點為原則,為全體同仁辦理團體保險之自費加保方案及保險相關諮詢事宜。如遇假日則提前一日到校服務

(二)  團體旅行平安險優惠合約:本校已與國泰人壽保險公司簽訂團體旅行平安險優惠合約,優惠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學生及其眷屬,如同仁、同學或和家眷數人出外旅遊時,均可享受投保旅行平安險之保費優待。如有需要,請與駐點專員接洽。

(三) 海外急難救助-連續停留天數不超過90天者,提供旅行事宜協助、諮詢、醫療服務、其他服務;每一事故所提供之救助服務費用上限總額為三萬美元。(海外急難救助辦法)

四、 本校保險服務資訊:

(一)  承保公司: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  地址:台中市西區中華路一段35號10樓A室

(三)  電話:04-2223-4008

(四)  駐點專員資訊:

姓名

行動電話

信箱

陳沛文 0939-355-114 super90174@cathaylife.com.tw
王鼎耀 0937-234-193 dineou0806@cathaylife.com.tw
楊惠鈞 0910-237-610 237610@cathaylife.com.tw

 

五、 如有任何疑義時,請洽詢人事室陳俐岑,分機2260。

人事室 敬啟

表一、公費之團體保險投保內容:

保障項目

公保

勞保

公保

70歲以上

勞保

70歲以上

01

02

03

04

05

06

定期險

定期壽險

60萬

60萬

60萬

60萬

60萬

60萬

意外險

意外傷害險

意外傷害失能給付

160萬

8-160萬

160萬

8-160萬

160萬

8-160萬

160萬

8-160萬

160萬

8-160萬

160萬

8-160萬

燒燙傷給付

55萬

55萬

55萬

55萬

55萬

55萬

職業傷害

職業傷害失能給付

30萬

1.5-30萬

30萬

1.5-30萬

30萬

1.5-30萬

傷害限額

3萬

3萬

3萬

3萬

3萬

3萬

傷害住院日額

骨折未住院

1000元

最高3萬

1000元

最高3萬

1000元

最高3萬

1000元

最高3萬

1000元

最高3萬

1000元

最高3萬

加護或燒燙傷病房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癌症險

重大疾病

15萬

15萬

癌症住院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癌症出院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癌症門診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癌症手術

3萬

3萬

3萬

3萬

癌症治療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職業災害險

身故保險金

依勞保薪資/月薪為主

依勞保薪資/月薪為主

傷病保險金

失能保險金

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

備註:

1、自109年08月01日零時起至110年07月31日午夜廿四時止,依身分別承保等級01至等級06。

2、等級01、02為公保員工,承保「因公職業傷害」保險;等級03、04為勞保員工,承保「職業災害」保險;等級05、06為70歲以上。

3、02、04等級以罹重疾或體況非標準體者,不承保重大疾病險

05、06等級為70歲以上人員無承保癌症、重大疾病險。

4、意外醫療收據可「副本理賠」(需加蓋醫院院章)。 109年弘光科技大學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附件一)

5、新承保人員66歲以上需填寫「投保申請表暨健康聲明書」(附件二)

表二、【教職員工優惠自費團體保險】計畫(附件三)

 

自費投保須知:

一、108學年度已參加自費加保,且欲續保109學年度自費方案者,請填妥「自費團體保險加入調查表」、「保險費約定付款授權暨電子單據服務申請書」(附件四),於109年8月20日(四)前,將紙本文件繳交人事室陳俐岑(分機2260)。

二、如為109年8月1日起新加保者,需填寫「自費團體保險加入調查表」、「保險費約定付款授權暨電子單據服務申請書」、「國泰人壽團體保險投保申請書暨健康告知書」(附件五),本自費案每季可加保一次。每季收件日期詳如下表並將紙本於收件期限內繳交至人事室或國泰人壽保險服務專員

投保生效起始日

收件日

109年08月01日

109年08月01日~08月20日

109年11月01日

109年10月01日~10月20日

110年02月01日

110年01月1日~01月20日

110年05月01日

110年04月1日~04月20日

 

新加保人員:保前意外事故/疾病不在承保範圍。

本團體保險生效後,保險效力皆持續至110年7月31日止。

加保於收件日內未補全資料者,該次加保申請不予受理。

三、繳交保險費限以「信用卡」或「郵局、銀行帳戶」授權「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扣款,保費一律以「年繳」扣款,不接受選擇或變更。

服務專員資訊:

姓名

行動電話

信箱

陳沛文 0939-355-114 super90174@cathaylife.com.tw
王鼎耀 0937-234-193 dineou0806@cathaylife.com.tw
楊惠鈞 0910-237-610 237610@cathaylif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