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提薦本部於109年中秋節前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教師(不含現職者)事宜,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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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提薦本部於109年中秋節前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教師(不含現職者)事宜,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9日張貼人:人事室

 教育部  書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976946
承 辦 人: 廖慧伶
聯絡電話: 02-77366349
受 文 者: 弘光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08月24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四)字第109012322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建議表、遴選名冊( 0123220A00_ATTCH3.pdf、0123220A00_ATTCH4.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091297983_1_0123220A00_ATTCH3.pdf (ATTCH3)
1091297983_2_0123220A00_ATTCH4.pdf (ATTCH4)
旨: 有關提薦本部於109年中秋節前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亟需濟助之教師(不含現職者)事宜,請查照。
明:
一、 旨揭慰問金係總統為體念大專校院教師教學辛勞,每年三節均撥專款,囑本部於節前轉致教學特優、罹患疾病或子女眾多、生活負擔較重之教師。嗣自80年度起,本項慰問金由本部循預算程序編列並以總統名義致送。貴校如有符合上開條件者,請於109年9月4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用印後建議表寄送本部,另請掃描連同建議人員遴選名冊電子檔案,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ling72@mail.moe.gov.tw)後來電確認,俾憑辦理。
二、 為表示對教師之尊重,各校推薦之被慰問人毋須檢具證明文件,惟各校應審慎推薦並詳實填寫更新建議表(包含108年度家庭所得、配偶子女工作情形及目前經濟來源等均須填列),內容不清、格式不符或主管未簽章者恕難受理。推薦人數2人以上者,請排定優先順序供遴選參考。遴選會議預訂於109年9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有推薦之學校預留時間出席說明(本部另案通知出席人員)。
三、 另為保護個人資料,本案電子檔案寄送規範如下:
(一)電子郵件主旨統一為「109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相關資料__(學校名稱)」。範例:109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相關資料__國立OO大學。
(二)電子檔案名稱「109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建議表_(學校名稱)」及「109年度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學校建議人員遴選名冊_(學校名稱)」。並請將兩個檔案彙整至同一資料夾後,再將資料夾進行壓縮並設定解壓縮密碼,資料夾名稱設為學校名稱。
(三)壓縮檔之格式請採ZIP,解壓縮密碼統一設定為各校承辦人之電話號碼(不含區域及分機號碼,例如:77366349)。電子郵件內請以簽名檔格式載明承辦人、學校名稱及連絡電話。
(四)用以壓縮之軟體,建議採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廣之自由軟體(如7-Zip)。
四、 檢附「109年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學校建議表」及「109年度大專校院退休教師領受總統中秋節慰問金學校建議人員遴選名冊」各1份。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 本部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