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教育部辦理110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請有意推薦候選人之學校於110年3月31日前送出推薦案,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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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關教育部辦理110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請有意推薦候選人之學校於110年3月31日前送出推薦案,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5日張貼人:人事室

函轉-有關教育部辦理110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請有意推薦候選人之學校於110年3月31日前送出推薦案,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110年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請有意推薦候選人之學校於110年3月31日前送出推薦案,並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如附件1)辦理。

二、各校可依要點所定推薦基準,推薦未曾獲頒本獎項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現職編制內各類合格專任教學人員、運動教練及校長參選,所推薦之候選人應經學校審查通過,每校至多推薦6位候選人(行政組及教學組至多各3名候選人),請本審慎客觀原則確實擇優推薦,並排列推薦順序(推薦名冊範例如附件2)。。

三、本年度推薦資料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紙本推薦公文」1份,請敘明學校所推薦之候選人業經學校審查通過情形。

  (二)「推薦表」(格式如附件3,請自行轉成WORD檔使用)正本1份及影本5份:推薦表一律使用A3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加頁填寫,但以4頁(不含初審意見)為限,其撰寫方式請務依後附「填表說明」辦理。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如有缺漏將採退件處理;另請注意字數限制(以WORD字數統計計算,含空格及標點符號),超過字數限制者,亦以退件處理。

  (三)「電子檔光碟」1片:內含「推薦表」、「個人照」、「學生互動照片」及「佐證與參考資料」等:

  1、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5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2、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檔案大小為800KB至4MB)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檔案大小3MB-8MB)電子檔,檔案格式為JPG檔,照片清晰度要高,以大圖片尤佳,因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請提醒受薦人員依照片使用途徑提供適當照片,並取得照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

  3、相關佐證資料與參考資料一式5份:資料提供請標示頁碼,並採A4紙張、雙面列印為主,以利審查作業。

  

四、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各校於推薦時確實嚴格審查,本部不另作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五、推薦資料請於110年3月3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函送本部,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完成送件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受推薦人所送資料不論獲選與否,相關資料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

六、本案相關附件電子檔可至本部「良師興國網站(網址:http://excellentteacher.moe.edu.tw)」/管理系統/其他/資料下載/下載使用。

 

PS:開放自行申請或單位推薦,並請於110/2/26(五)將推薦表及附件佐證資料電子檔先送至人事室,後續由本室依來文規定辦理相關推薦事宜。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事室曉蓉(分機2223)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