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主 旨: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或其子女就讀本校及附設幼兒園獎助學金申請期限。
依 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或其子女就讀本校獎助要點。
說 明: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二、申請方法:
1.申請獎助學金,應填妥本校「教職員工或其子女就讀本校獎助申請表」。
2.於每學期五月底及十月底前,檢具學雜費收據影本乙份,交由人事室簽轉呈核,當事人如為員工子女,請於第一次申請時附上戶口名簿影本。
3.第二學期起申請,除檢具學雜費收據影本外,需另行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4.本校附設幼兒園者,每學期僅需檢具註冊費收據影本,如第一次申請時需附上戶口名簿影本。
三、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瑋婷,校內分機2260。
人事室
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