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109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生榜單如附加檔案
一、報到時間:109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請依規定之時間辦理報
到。 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生不得異議。
二、報到地點:本校B棟教學大樓一樓教務處招生組(B101)。
三、報到時需攜帶下列資料
(一) 國中畢業證書正本(錄取生若尚未取得學歷證件,得先簽具並繳交報到聲明書,
餘仍依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報到手續。)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一吋相片2張(請黏貼於『身分證黏貼表與個人資料蒐集、電
腦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同意書』)
(三) 109 學年度(含上下學期)「免學費」補助申請表(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申請
表)
(四) 109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生報到錄取生/陪同人員自主健康聲明書
四、錄取生如因疫情影響無法親自到校報到者,委託親友辦理報到手續,應簽妥並於現場繳
交「109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代理錄取生報到委託書」。
五、申請學雜費減免、五專前三年免學費,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9。申請住宿電
話:04-26318652轉2031至2034。相關訊息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網站http://web.hk.edu.tw/~lf/lif/lif.html
六、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生完成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附表三「109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
學錄取報到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第177頁),於109年6月15日(星期一)
15:00前傳真(傳真號碼04-26520314),並於傳真後10分鐘內以電話04-26318652轉
1274確認後,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本校辦理。
錄取生已完成報到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其後高級中等學校及
五專各項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七、其他未盡事項,依「109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八、錄取生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教務處招生組,以免權益受損,聯絡電話:04-26318652
轉1274,傳真號碼:04-26520314。
弘光科技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