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期「設計思考問題導向實作課程」計畫
一、 | 計畫目的 | |||||||||||
希冀透過此課程,使學生得以「跨域合作」、「從做中學」的方式,挖掘生活中實際問題,思考並創造具體的解決方案。 | ||||||||||||
二、 | 申請資格 | |||||||||||
(一) 本校專兼任教師皆可提出申請,須至少2位以上(跨系或跨院)專、兼任教師共同授課,亦可再邀請業界專家加入協同授課。 (二)修課學生須跨學院或跨系組成,學生數至少10人以上。期中退選人數以不超過原修讀學生數之20%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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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補助金額 | |||||||||||
(一)每案核予補助至多120,000元(經費需於109年11月30日前完成核銷)。 (二)本計畫經費包含校內教師授課鐘點費,並列入教師授課基本鐘點時數,惟不列入系所選修課之開課倍率。(鐘點費將依教師職級標準支給) (二)實際核定金額依當年度經費預算及計畫審核結果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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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計畫期程 | |||||||||||
(一)計畫經教發中心及三級課委會審查通過後,至1091學期末結束。 (二)執行週數可依課程實際上課需求調配上課週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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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課程實施 | |||||||||||
(一)學習活動應包含共時授課、業師指導、實作等項目,並配合成果發表。 (二)執行期間應提交期中報告及期末成果報告(包含二次教學錄影,每次最少15分鐘)。 (三)學分採計為專業選修學分。學習活動達24小時採計1學分,每門課程可規劃1至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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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申請方式 | |||||||||||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二)16:00止。 (二)計畫申請表(附件二)繳交須知: 1.計畫採線上報名方式: 2.紙本資料核章後,於申請期間送至教學發展中心課程組(B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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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審核作業 | |||||||||||
(一)將聘請校內外相關專長領域之委員進行審查。 (二)同時由課程召集人陳送課程大綱經三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 (三)審查評分標準如下:
(四)審查結果以E-mail通知,或公告於弘光官網及本中心首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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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成果發表/競賽 | |||||||||||
109年度設計思考導向課程計畫獲補助之師生,均應參與教學發展中心舉辦之成果發表會或實施講座(舉辦日期預計為12月)。 | ||||||||||||
九、 | 聯繫窗口 | |||||||||||
教學發展中心/課程組/徐沛汶助理,分機1287,mail:peiwenshe@hk.edu.tw。 | ||||||||||||
十、 | 本計畫請遵守學術倫理規範,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著作。 |
~~~敬邀全校教師踴躍參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