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學期課程配置教學助理申請開始囉!
◎申請及審核流程說明
◎注意事項
(1) 各系核定教學助理名額以班級為單位,若同門課程不同班級,請分筆填寫申請表單。
(2) 各類TA申請對象以本校專科部四年級以上學生、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研究生為原則,修課學生不得擔任該科教學助理為原則。
◎教學助理類別之定義
類別 |
實驗課程 |
操作課程 |
數位學習 |
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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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時數 |
課程每週授課時數*4 |
1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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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 |
NTD 170元/時 |
◎承辦人:教發中心 – 林敬耘 (#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