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本校為協助與輔導課業學習困難學生,得有效解決課業方面之疑難,由相關系所教師與教學助理提供「個別化」課業輔導諮詢,協助輔導同學課後學習。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03月22日(一)止。
三、申請對象:課業學習困難、學習成效落後、隨班重補修、境外生、轉系生、轉學生、經濟或文化不利生、技優學生等資格均可提出申請。
四、申請條件: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下、不及格科目學分數達1/2或7學分者。
2. 經「班級導師」或「授課教師」評估學習狀況不理想或學業成績嚴重落後等情形須以個別輔導者。
3. 因「必修科目」成績不及格必須重修者。
五、申請須知:
1. 以個別或小組2~6人方式規劃學習輔導計劃,學習輔導時數至多補助至12小時(授課教師至多補助至4小時)。
2. 教學助理可由班級導師或授課教師推薦或指派有能力者擔任。
3. 每次課業輔導結束時,輔導教師與教學助理須填寫「輔導紀錄表」。
六、執行期間:審核結果通知(預計於3/26)後至110年04月30日(五)止(請規畫於此期間內唷!),並完成繳交成果報告書使得結案核發輔導費用。
七、經費補助原則:「授課鐘點費」依弘光科技大學教師授課鐘點計算準則核發、「教學助理薪資」依弘光科技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核發。
八、聯繫窗口:教學發展中心-林仕玲組長,分機1295。
※繳交資料須知:
1.欲申請者請於110年03月22日(一)前提交【紙本】與【電子檔】申請表,請參閱【附件一:1092學期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學習輔導計畫書】。
2.紙本經導師核章完成後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B205),電子檔上傳至:https://reurl.cc/qmLAe3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