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本校因應新冠肺炎學生課外活動辦理原則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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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重要通知-本校因應新冠肺炎學生課外活動辦理原則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2日張貼人: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弘光科技大學因應新冠肺炎學生課外活動辦理原則
中華民國109年02月12日制訂經學務長核示後公告實施
中華民國109年03月11日修訂經學務長核示後公告實施
一、 依據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防疫應變計畫訂定本原則。
二、 本原則適用對象為本校學生志工團隊、學生會、系學會及社團等。
三、 辦理原則:
(一)自主管理:
1. 防疫期間應適時配戴口罩,勤洗手,注意飲食衛生,勿熬夜正常作息,保持體力與抵抗力。
2. 減少多人於密閉空間聚會,避免密閉空間休閒活動(如 KTV包廂、電影院、網咖等)。
3. 身體有類流感不適,應自主健康管理暫停參加課外活動,並告知其他成員,提醒注意防範感染。
4. 不得強迫社員參加非自願性之活動。
5. 居家自主健康管理者,不能參加活動。
 (二)活動辦理規範:
1. 社團辦公室及社團教室照常運作。
2. 一般社團社課活動、會議、幹訓或寒訓(少於50人)照常辦理。
3. 室內活動:50人以上,請減少辦理或待疫情緩和後辦理。
4. 室外活動:50人以上可以照常辦理。
5. 搭乘租用之遊覽車時,應全程配戴口罩,遊覽車駕駛須檢附公司出具之健康聲明切結。
6. 校外活動之班遊、社遊、聯誼、外校聯合社團活動,請延後,待疫情緩和後辦理。
(三)活動期間防疫作為:
1.室內:
(1) 入場時確實進行體温量測(可向衛保組借用額溫槍)及消毒,發燒人員暫停參與活動,返家自主健康管理。
(2) 各活動須事先報名或現場詳實簽到系班學號姓名等資料,以建立參與人員名冊。
(3) 參與活動人員需自備口罩,並由承辦人員視狀況規定活動是否全程戴口罩。
(4) 各社團辦公室進行之活動盡量減少,保持空氣流通,視個人需要全程配戴口罩,並盡量縮短實施時間。
(5) 大型公共室內空間(如毓麟館、第二會議室、人文講堂、圖書館會議廳等),應保持空氣流通,並盡量縮短實施時間。
(6) 室內運動型活動(如羽球、桌球、撞球、健身房、韻律教室等),須依主管單位(運休系)開放時段使用,運動前後需洗手,並於運動後將身體擦拭乾淨,運動全程依個人需要配戴口罩。
(7) 校外室內場域聚會應暫時停止,若為必要(如保齡球場、羽球館、武道館、聚會所等)請依該場域防疫管理做法,自主全程配戴口罩,活動前後要勤洗手。
(8) 前列活動前務必詢問參與人員有無類流感狀況,若然則請暫停參與活動,返家自主健康管理。
2.室外:
(1) 團康型活動盡量選擇陽光充足、空氣流通場所,視個人需要配戴口罩。
(2) 運動型活動,運動前後需洗手,並於運動後將身體擦拭乾淨,運動全程依個人需要配戴口罩。
(3) 校外場域應盡量避免或減少,若為必要(如棒球場、籃球場、溜冰場等)請依該場域防疫管理做法,應自主評估需要配戴口罩,活動前後要勤洗手及身體擦拭乾淨。
(4) 前列活動前務必詢問參與人員有無類流感狀況,若然則請暫停參與活動,返家自主健康管理。
四、 本校弘愛服務團、志工服務營隊、帶動中小學、品格教育計畫所實施之校內外活動準用本原則。
五、 若因活動特殊仍需辦理時,報請課外活動指導組或主管業務單位核備。
六、 其他未盡事項依照中央防疫機關及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防疫應變小組之措施辦理。
七、 本原則陳請學務長核示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