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一、 | 大專學生服務隊依「籌組成員」為申請依據,「同校性大專院校學生或社團」籌組,逕由學校發文向救國團總團部申請,「跨校性大專校學生或社團」籌組,逕向該服務地點救國團所屬各縣市團委會申請,由縣市團委會彙辦後送救國團總團部審核。 | |||||
二、 | 預計補助35至40隊名額,獲選隊伍將給予新台幣1至3萬元之補助,補助名單確定後上網公告與發函通知。 | |||||
三、 | 計畫申請於110年5月21日(星期五)截止,請鼓勵貴校服務性社團踴躍提出申請,獲選之隊伍需派員參加6月下旬服務隊行前講習暨授旗典禮。 | |||||
四、 | 本團將視「COVID-19」疫情發展,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導原則延緩計畫或取消,若有變動將於救國團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yc.org.tw/)公告。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