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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宣導】轉文化部公告110年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作業規定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1日張貼人:軍訓室
文化部公告110年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作業規定
一、申請對象:
75至92年次出生尚未接獲一般替代役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之役男,且無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得提出服指定役別機關甄選之申請;但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已完成第1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則不適用。
二、申請條件:
(一)文化獎項類別:
自民國103年1月1日至110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曾獲國際性或全國性文化獎項者。
(二)電子競技專長類別為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參加過由奧林匹克理事會所認證之電競賽事。
2.自民國103年1月1日至110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參加國際電子競技聯盟(IeSF)舉辦或委辦之電子競技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3.曾參加具規模職業電子競技賽事(每年度參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賽事者),並具有1年以上職業選手資歷者。
註:具規模賽事之定義如下:
(1)該賽事存續進行2年以上。
(2)該賽事參賽隊伍數須有4隊(含)以上或個人賽事8人(含)以上。
(3)該賽事需有完整賽事規章、選手準則及賽事裁判團。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9年3月10日止(依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需求員額:文化獎項類別18名、電子競技專長類別10名(包含民國82年次(前)出生名額3名、民國83年次(後)出生名額25名)。
五、評選作業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請至文化部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moc.gov.tw)下載填寫。
六、其餘詳細規定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