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實施辦法」辦理。
二、 補助對象:校內學生宿舍學生。
三、 申請資格:以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協助對象(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四、 受理時間:自110年02月22日(一)起至03月19日(五)下午17:00止,申請表請至生活暨住宿輔導組(住宿服務)網站下載或親自至女生宿舍一樓辦公室索取。
五、 說明事項:
1.住宿費補助金額將由3%學雜費支應,上、下學期各一次。
2.收件截止後彙整申請資料,於04月08日(四)召開「住宿費補助審查會議」,經審查決議,陳校長核定後辦理住宿費補助,另案通知撥款相關事宜。
經補助審核通過,獲補助者皆須依規定參與服務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