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1月份遺失物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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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108年11月份遺失物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1日張貼人: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若您有遺失下列品項,請速至生活暨住宿輔導組(B107)認領。學生證、鑰匙、悠遊卡、存摺、手錶、鉛筆盒、雨傘、手錶、水壺、行動電源、駕照、行照、充電線、筆記本、麥克風、外套、美髮用品、零食等。請參閱下列附檔失物招領照片。 提醒您:財物不離身,離開教室、餐廳、車輛或任何場所時檢查隨身物品,以免遭受損失。

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