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鼓勵本校學生踴躍參加,本校統一收件至12月24日止。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02日張貼人:學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
主 |
旨: |
請貴校踴躍推薦學生參加「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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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請貴校踴躍推薦學生參加「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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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9學年度在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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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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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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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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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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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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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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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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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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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推薦時間:自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起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並請依「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規定,將相關推薦表件資料函送承辦學校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辦理(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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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ssh.cyc.edu.tw)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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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檢附「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