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檢送本會辦理「110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1案,敬請 惠予公告及轉知所屬相關單位及人員參加,相關資料如說明,請 查照。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7日張貼人:性別平等教育
主 |
旨: |
檢送本會辦理「110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1案,敬請 惠予公告及轉知所屬相關單位及人員參加,相關資料如說明,請 查照。 |
說 |
明: |
|
|
一、 |
會議日期:110年6月9-10日(星期三、四)二天 |
|
二、 |
會議時間: 09:00-16:00 |
|
三、 |
會議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研習大樓演講廳 |
|
四、 |
活動地址: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
|
五、 |
旨揭資料包含簡章、議程表等各一式一份,亦將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其報名方式採用網路報名,請至本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研討會議】110.6.9-10 110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進行報名。 |
|
六、 |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12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
|
|
(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
|
|
(二)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 政人員 |
|
|
(三)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
|
|
(四)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五)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
|
|
(六)司法人員 |
|
|
(七)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
|
七、 |
請轉知所屬踴躍派員參加,並請核予公假。 |
|
八、 |
本活動參加人員,可登陸公務人員時數。 |
|
九、 |
如有未盡事項,請洽本會專案人員巫秘書長,電話:04-2481-1717,電子郵件:chinesenpo@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