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學期 「放棄修課申請」作業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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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109.2學期 「放棄修課申請」作業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0日張貼人:教務處課務組

109.2學期 「放棄修課申請」作業公告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之防疫,本學期「放棄修課申請」改為網路線上申請作業,請同學特別注意以下說明:

一、 依     據: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二、 辦理課程:選修(含跨系)、跨系學分學程及重、補修之科目。

三、 辦理時間:110年05月24日()至05月28日()(第14週)  

※若因校外實習因素而課程為濃縮週數上課者,則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四、辦理方式:

1.  (1)放棄修課申請路徑: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單一入口平台 (輸入學號及密碼) →學生資訊系統(新)→課務資料維護→放棄修課申請→選擇欲退選課程點選”存檔”

     (2)由課務人員進行審查,若審核通過,註記〝已退選”; 若審核不通過,註記〝未通過”。

     (3)學生可於申請後隔天到系統查詢審核結果,申請狀態「已退選」表示課程已退選,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新)/課務資料查詢/選課結果查詢】或【選課系統/選課清單】再作確認。

2.專科部及大學部以門課程為原則、研究生以1門課為原則,但不受課程人數下限之限制。

(配合計劃之課程及實作課程,則須依各系的規劃人數下限為依據)

五、 注意事項:

  1. 辦理放棄修課申請,但不退費,並於學期成績單註記「退選」。
  2. 若學費有未繳清的同學,則不可辦理放棄修課申請。
  3. 課程退選之後,本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仍需符合學則之規定,若低於學則規定則不可退選。

4.課程若低於開課標準(大學部20人,專科部25人)而維持開課者,其不開放申請退課,其他課程則依各系自訂為依據。

部別

學制

學分下限

學則

日間部

五專一至三年級

20學分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五專四至五年級

12學分

大學部一至三年級

10學分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二十二條
大學部四年級

4學分

研究生一年級

2門課或4學分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七十九條
研究生二年級

1門課

進修部

大學部

1門課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五十九條
專科部(含在職專班)

1門課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教務處課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