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告-計畫徵件】敬邀全校教師參與109.2學期「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月29日(星期五)截止。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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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第三次公告-計畫徵件】敬邀全校教師參與109.2學期「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月29日(星期五)截止。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5日張貼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109.2學期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

一、計畫目標:為協助專任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及教師教學實務升等推動成效。

二、計畫獎勵辦法:

(一) 實施要點:「弘光科技大學獎勵教師精進與創新實務教學實施要點」(附件1)

(二) 申請類別:實務教學精進類、實務教學創新類。

(三) 獎勵金額:依審核結果,每案核予獎勵新台幣一至三萬元。

(四) 申請原則:以每學期申請一案為原則。

(五) 計畫期程:核定後-06月30日。

三、計畫徵件說明: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01月29日(星期五)
申請類別/填寫資料 精進類申請表暨計畫書(附件2) 創新類申請表暨計畫書(附件3)
兩項皆須繳交 紙本申請人單位主管簽章後送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B203)
電子檔:請繳交至 anita0825@hk.edu.tw
電子檔名稱 ○○○老師-專任教師精進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 ○○○老師-專任教師創新實務教學計畫申請表暨申請書

四、參考文獻相關網站:

相關文獻參考資料可至弘光科技大學圖書館網頁http://lib.hk.edu.tw/

點選電子資源查詢,輸入帳號、密碼進入後,選擇Airiti Library華藝線上圖書館-CEPS期刊、ERIC Online教育資源網或SDOL-Science Direct資料庫後進行相關文獻搜尋。

五、期中報告:計畫申請審核通過後,敬請於110年04月26(一)前繳交期中報告書。

六、成果報告:依據辦法,應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110年07月3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

七、獲本計畫獎勵可列計教師考核及評鑑分數。

八、本案聯絡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洪婉禎助理;分機:1283。

九、申請表件下載優良計畫書供參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8bTY3p5oA_c7TLqmPav4wbJFxntYX7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