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 學期研究生畢業相關注意事項
一、依『弘光科技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辦法』重要條文說明如下:
(一) 第七條規定「研究生學位考試舉行時間,其期限為第 1 學期 1 月 31 日、第 2 學期7 月 31 日前完成。其實施由各系(所)排定地點、 時間,並於事前公告或通知後舉行。」
(一) 上傳學位論文電子檔於「弘光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圖書館審核論文格式通過後,始得辦理離校手續。
(二) 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名同意及學位論文格式規範所需附件之論文平裝本正本一冊至教務處註冊組查驗。
(三) 將查驗後之論文平裝本正本一冊及「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送交學校圖書館查核後,交由國家圖書館保存。
前項規定之期限為次學期開學前二週為原則(依教務處註冊組每學期行事曆公告日期為準),逾期未繳交論文相關資料而尚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論文考試 成績可保留一學期,若未能於該學期規定期限內完成, 則視為未完成畢業資格。
三、研究生裝訂論文前,需再次確認論文封面及內容(含考試委員審定書及指導教授推薦書)需與論文考試結果通知書完成後『中英文名稱』一致(含英文字大小寫),以免發生錯誤後,需再次重新裝訂。
四、自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離校程序已採線上簽核,教務處註冊組將針對預計可畢業學生,將離校程序單於線上簽核送出,屆時請學生依簽核流程狀態進行檢視,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六、 離校程序單查詢路徑:弘光科技大學首頁→選擇在校學生→登入個人帳號及密碼→選擇學生資訊系統(新)→選擇左側選單「學籍」→再選擇「研究所畢業離校程序」即可查詢簽核狀況。
七、 當屆畢業生應於次學期開學前二週完成上述離校手續,依 109.1 學期教務處註冊、課務行事曆公告 110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截止辦理離校程序。
八、 為避免研究生至辦理離校手續最後一天仍未完成論文裝訂,敬請研究生留意以下異動事項:
(一) 不用燒錄及繳交光碟。
(二) 僅需繳交論文平裝本正本一冊,須經由教務處註冊組審核通過後,繳交至圖書館。
(三) 論文平裝本不用裝訂“弘光科技大學紙本論文授權書“,弘光圖書館不保存紙本論文,僅保留電子檔論文。
(四) 紙本論文統一繳交至弘光圖書館,圖書館收齊後統一呈繳至國家圖書館,有延後公開需求者,須填寫國家圖書館延後公開申請書, 指導教授→系主任→院長→教務長核章完成後,掃描上傳至論文系統,申請書也繳交給圖書館。請同學及早規劃,以免耽誤離校流程。
(五) 延後公開申請依教育部《學位授予法》規定,除因「涉及機密」、「專利申請」或「依法不得公開」外,一律予以公開。
(如有變動,請依教務處註冊組網站–最新消息公告為準)
教務處註冊組
10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