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期延修生領取畢業證書事宜
一、畢業證書依行事曆預計於110年2月2日(星期二)開始領取。
二、領取時請攜帶:
(一) 延修生需攜帶一張兩吋大頭照。
(二) 學生證、私章或身分證件。
(三) 圖書館未還之書籍。
(四) 未歸還之學士服。
三、若本人無法到校領取者,請填寫委託書,可至弘光教務處註冊組網頁 (http://reg.hk.edu.tw/main.php/)→表單下載,將委託書填妥及個人私章、雙方證件交由委託人代領。
請於領證前,至E-Portfolio 生涯歷程平台之畢業能力指標確認下列項目是否完成
(一)系規定科目總表必修與選修學分是否達到畢業規定
(二)尚未完成資訊能力及英文能力之畢業門檻者,請於檢定通過後,儘速於110年1月21日前將證書影本(影印成A4規格,並註明學號)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免影響畢業資格。
※上述畢業門檻主要為日四技學生,但若各系進修部有此規定,則需以各系規定為準。
(三)尚未辦理學程修畢者,最遲應於110年1月21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並至學程主辦系辦理學程修畢,若109.1學期仍有修習學分學程者,則需於教務處註冊組開放成績查詢當日辦理學分學程修畢,方可如期領取畢業證書。
(四)日四技學生請確認服務學習是否完成,未完成者亦請於110年1月21日前完成。
(五)若有其他問題,請到校前先電話與教務處註冊組聯絡,0426318652#1254~1257。
(如有變動,請依教務處註冊組網站–最新消息公告為準)
※因應年度歲修(全校停電) 110年2月8日(星期一)~2月9日(星期二)停班停課。
※110年農曆年假為110年2月10日(星期三)~2月16日(星期二)。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1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