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好:
依個資外稽委員建議,本校針對個資檔案保存期限之填寫原則說明如下:
1.各單位之個資檔案保存期限請參考(1)大專校院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2)弘光科技大學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3)主管機關相關法規或辦法(4)弘光科技大學相關法規及辦法(5)各單位處室會議紀錄。
2.填寫在個資清冊上之保存期限,請註明依據之辦法條文或會議記錄。
3.請寫清楚保存年限為年或學年度。
4.流程作業之申請與結案有較長期間之個資檔案,宜清楚說明保存期限之起算 時間。
建請同仁未來在填寫個資檔案保存期限時,依以上原則填寫,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圖資處分機2366 方清宏。
圖資處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