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修正之「『消費者保護研究』第25輯徵稿啟事」1份,請公告週知並轉知所屬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處本(109)年5月20日院臺消保字第1090174907號函諒達。
二、 為帶動國內消費者保護學術研究風氣及建立相關行政業務推動的立論基礎,本處逐年對外徵求研究論著並經審查後,編輯出版旨揭刊物。
三、 為使稿件內容更為豐富與優質化,旨揭徵稿啟事修正如下(詳附件):
(一)第一階段:即日起至本年12月10日前依式提交「作者基本資料及論文大綱」。
(二)第二階段:經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於110年1月22日前提交論文全文。
(三)每位作者投稿以1篇為限,獲收錄之論文,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核給本文(不含注釋、註腳、附錄及參考文獻)每千字新臺幣850元稿酬;逾22,000字以上部分,不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