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學業成績優良名單核發程序業已完成。
二、大學部及專科部:依「弘光科技大學獎學金實施辦法」第五條獎學金核給標準:須符合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並且學業成績必須在全班人數前30%,再依各班學業平均成績最優之前三名依序給獎。
三、研究所:依「弘光科技大學碩士班成績優異獎學金實施辦法」第四條獎學金核給標準:須符合學業平均成績需80分以上並且必須在全班人數前30%(人數無條件進位)、操行成績80分以上,再依學業平均成績高低取各班每學期學業成績最優之前三名依序給獎。
四、獎學金核發金額:第一名獎學金3,5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1,500元。
五、上述獲獎名單由各班導師公佈並於班會時間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六、為響應節能減碳,獎學金發放方式如下:
(1)「弘光科技大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http://120.107.138.125/rule/pdfviewer.aspx?aram=rSgKk3K3t8127ZKyuSBhnZQYtW0GWkTBjNdzAgEsrGE%3d
(2)「弘光科技大學碩士班成績優異獎學金實施辦法」
http://120.107.138.125/rule/pdfviewer.aspx?param=NRuOtcb2bOuNKr7UKhwuW0%2flhd%2bV%2bYbdf8jwW9QJ67Q%3d
教務處註冊組敬啟
1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