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學生申請臺中市交通卡優惠配合事項
申請日期:110年1月6日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
申請地點:弘光科技大學「新學生宿舍」Q棟1樓大廳
申請綁卡:臺中市政府派員至本校服務。
申請對象: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其它身份者,可至市府設置95點申請綁卡。)
注意事項
◎僅限定學生本人親自辦理,且現場不受理書面申請。
◎未滿20歲之學生應攜帶法定代理人出具之同意書。
◎以市民身分進行綁卡者,如戶籍遷出本市將喪失優惠權利。
◎以在臺中市就讀弘光科技大學之學生身分進行綁卡者,務必攜帶學生證(要顯示學期的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優惠權利終止期間設定為正常畢業年月(不含自願延畢)。
(一) 網路填報基本資料申請綁卡:(請同學事先申請,現場不接受書面申請。)
網址:
https://idoor.taichung.gov.tw/index.jsp
(二) 請同學備妥辦理優惠綁定之相關證件:
1.電子票證:學生應攜帶全票卡(如悠遊卡、愛金卡、一卡通)申請,另本市學校發行的數位學生證、聯名信用卡/金融卡及造型卡亦開放綁卡(請多加留意卡片效期,卡片效期一到就會喪失「市民限定」優惠資格,需要再重新持另一張卡進行綁定)。目前已遭鎖卡或遭列為黑名單的電子票證、外縣市學校發行的數位學生證、外縣市政府發行的市民卡、認同卡或敬老愛心卡、NFC-SIM卡及虛擬卡(如:Samsung Pay悠遊卡、Fitbit Pay一卡通)等卡片未開放綁定。
2.身分證正本(不論是否設籍本市均應出具身分證正本)。
3.學生證(當學期的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學生畢業後乘車優惠將被取消,如設籍本市之市民,可不必出具此項證明)。
4.特殊情形:
I.未滿20歲之學生應攜帶法定代理人出具之同意書。
II.外籍生以護照正本(不能以居留證代替)代替國民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