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應依規定提交相關資料之處理方式
一、依據經濟部109年12月21日經授地字第10920900310號函辦理(附件一)。
二、旨揭辦法對地質資料依第二、三及五條規定提交或彙報地質相關資料之處理方式,可採電子化方式線上提交。
三、為利資料提交,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網站(http://www.moeacgs.gov.tw)已建置完成「地質資料蒐集填報系統」,供各單位採電子化方式線上提交地質資料。
四、線上提交疑義,請洽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謝工程師,電話:02-2345-2177轉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