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學期學生汽車車證、「P13機車停車場」車位申購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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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資處系統組

109-2學期學生汽車車證、「P13機車停車場」車位申購事宜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5日張貼人:總務處事營組

一、申請及繳費日期:  (汽機車位以總量管制至車位售完為止)

       汽機車:

     第一階段:1091231日(週四)0900 1100126日(週二)2400

    第二階段:1100218日(週四) 09001100225(週四) 2400

       P13機車停車場」位於新建學生宿舍(Q)B1地下室,機車進出採用車牌辬識系統管制,車位有限,請有需求之學生在公告期限內申請及繳費。

二、申請資格:

本校日間部.進修部.在職專班.研究生(含延修生)、學習生、校外助理。

※延修生請於選課結束後,攜個人課表至總務處事營組(A113)申請及繳費。

三、收費標準:

 汽機車:

適用身份別

收費標準(一學期)

汽車-第一階段申請(優惠)

P13機車停車場

汽車-第二階段申請

P13機車停車場

在職專班

500元

600元

500元

600元

二技、四技、五專等學制

2,300元

600元

2,500元

600元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4天以上(含)

2,300元

600元

2,500元

600元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3天(含)

1,800元

600元

2,000元

600元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2天(含)

1,300元

600元

1,500元

600元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1天

1,000元

600元

1,000元

600元

計畫(國科會)研究助理(限非本校學生)

500元

(機車-300元)

600元

500元

(機車-300元)

600元

四、申請方式:

(一)採網路申請,本校網址(https://old.hk.edu.tw)點選「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 (新)總務學生汽機車通行證;進入申請。

 

    (二)109-1學期已申請核准,資料未異動,可直接「複製前一次資料」即可。

(三)計畫(國科會)研究助理(限非本校學生):需由計劃老師由「校務資訊系統」代為申請。

(四)若無法列印請事先安裝讀取PDF軟體,軟體下載網址如下:

http://www.adobe.com/tw/products/acrobat/readstep2.html

五、繳費地點:

弘光摩爾書局(免手續費)、全省合作金庫銀行各分行、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全省便利商店7-11、全家、OK、萊爾富繳納。

六、 領證時間:

(一)汽車領證:

第一階段申請:110年02月22~26日。

第二階段申請:110年03月08~12日。

(二) 機車「車牌辬識系統」尚未啓用之停放規定:採總量管制,「P13機車停車場」車位額滿改停P14、P16或P9機車停車場。

第一階段申請:「機車車牌辬識系統」於110年02月23日啓動。

第二階段申請:「機車車牌辬識系統」於110年03月08日啓動。

(三)「P13機車停車場」開放時間06:30-23:00;其它時段管制進出。

(四) 業務承辦地點:總務處事營組A113辦公室。

七、 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校汽車通行證為1車1證,若需二輛車以上(最多4輛)交替使用者(限本人及直系親屬車輛),務必將所有車輛車號輸入系統中。

(二)本校「P13機車停車場」採1車1證,學期中如有需要更換車牌請,務必至總務處事營組A113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輸入(核對)車輛車牌號碼時,請就車輛行照上牌照號碼詳細輸入,前後的數字或英文字母請勿顛倒,例如「9999-YY」,否則會造成車證上的車號與車牌號碼不符,則將會被視為違規,違規處理將依「車輛違規處理準則」辦理。

(四)申請時務必直接上傳申請人之「汽車行照(背面)及駕照(正面)」圖檔至系統,圖檔相片、文字須清晰可見,以利查核(下次申請只須核對)。

(五)汽機車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以1次為限,需填具遺失切結書,並繳納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六)因個人申請時誤植車號需更改車號或學期需更換車牌者,皆視同申請補發,每次將酌收作業處理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七)申請後但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申購,不得異議。

(八)本停車場僅供車輛停放用,不負保管及損壞之責,另停放車輛需依交通及車輛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停放。

(九)學校另設有P9、14及P16機車停車場免申請及收費,免費停放。

(十)校園未開放學生騎機車(含大型重機)入校。

(十一)校區汽車停放位置時間規定。(如附件1)

(十二)退費時間:110年02月18日至110年02月28日 (逾期不接受退費申請)。

(十三)1091學期「P13機車停車場」通行證可使用至110年01月31日止。

(十四)1091學期舊通行證可使用至110年03月12日止。自110年03月15日起,未貼有109-2學期通行證之車輛,禁止進入校園。

(十五)若有問題請撥04-26318652分機1776、1780、1785事營組詢問。

 

                                                                         總務處事營組敬啟1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