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徵求110年語言教學實踐與研究計畫
一、為鼓勵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語言教學、語言測驗相關研究,特自民國108年起提供語言教學實踐與研究計畫補助。
二、本專案提供以下兩類補助方式:
(一)一般研究計畫:適用國內各級學校現職本國籍專任或約聘教師、以及國內本國籍之在學大學、碩、博士生,由個人提出申請。
(二)雙邊合作計畫:適用國內外教育或研究機構,由計畫主持人以機構名義提案,依據作業要點所列之研究主題,申請與本中心共同合作研究。
三、研究領域及主題:
(一)一般研究計畫:
所有本中心提供教學與測驗服務之語言(如英、日、法、德、西、韓等),
以及華語之教學與測驗。
(二)雙邊合作型:
就以下之主題提出與本中心合作研究計畫,本中心可提供之相關資源包含
但不限經費、測驗資料或研究人力等。
四、申請方式:
以網路方式申請,申請者需上網填寫申請表並上傳研究專題摘
要及提案,資料不全或不合規定者,不予受理。申請表內容包括:
(一)申請者基本資料及學經歷背景
(二)研究專題名稱
(三)研究摘要
(四)研究專題提案
(五)大學生申請者須與一位指導教師共同掛名,並繳交指導教師初評意
見表
(六)大學、碩博士申請者需備教師推薦函至少1封
五、重要時程:
(一)正式公告: 109 年 12 月 28 日
(二)申請截止: 110 年 5 月 16 日
(三)結果通知: 110 年 8 月 16 日
(四)研究計畫起始日: 110 年 10 月 1 日
(五)結案報告提交: 111 年 9 月 30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