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資處宣導]敬請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與落實個資保護措施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1日張貼人:資通安全暨個資保護宣導網
主旨:敬請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並落實個資保護措施,詳如內文
- 各單位因辦理活動、執行業務等,須處理本校教職員工生之個人資料時,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校個資蒐集、處裡、利用作業等相關規定,不可違反個資法,蒐集、洩漏個資或進行非公務以外之用途。
- 各單位之業務承辦人員,如持有個人資料之檔案,應進行加密保護。
- 各單位之業務如有須委外方式進行,亦請落實監督廠商之責。
- 各單位網頁後台之媒體庫,請檢視是否有本校教職員工生之個人資料之電子檔案,如有存放亦請直接移除(網頁操作手冊,頁碼P5-6)。
- 個人資料之傳遞與傳輸時,敬請採相關之安全機制,如:電子檔傳輸,應對資料檔案壓縮加密後方可傳輸、實體文件傳遞,應裝袋彌封等,各種方式進行傳遞應加以記錄流向。
- 另檢附電子檔案加密操作手冊與網頁操作手冊請參閱,如有未盡事宜及需協助之處,敬請洽圖資處系統組佳嬅分機2365。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