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為促進勞資合作推動雙贏夥伴關係,請貴單位依工會法相關規定鼓勵員工籌組企業工會,詳如說明,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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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為促進勞資合作推動雙贏夥伴關係,請貴單位依工會法相關規定鼓勵員工籌組企業工會,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8日張貼人:弘光科技大學人事室

主 旨: 為促進勞資合作推動雙贏夥伴關係,請貴單位依工會法相關規定鼓勵員工籌組企業工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工會法第4條第1項規定:「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同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一、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識之工會。二、產業工會:…三、職業工會…」、同法第7條規定:「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組織之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及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組織工會應有勞工三十人以上之連署發起,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先予敘明。
二、 據上,請貴單位依法鼓勵所屬籌組企業工會,以推動勞資合作促進和諧雙贏,檢附本局輔導工會籌組作業流程供參,工會籌組相關表單可至本局網站首頁-工會服務-籌組工會-工會籌組相關表單及臺中市工會組織名冊下載https://eservices.taichung.gov.tw/AdvSearch/FormDownload/160/Download/240002
三、 另,依據勞動基準法有關事業單位實施「彈性工時」、「延長工時」、「輪班換班間距」、「例假七休一調整規定」等事項應徵得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始允由勞資會議行使同意權,併予敘明。
四、 如有工會籌組相關問題請洽本局勞資關係科,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00。

人事室 敬啟